鼓励支持非遗传承!梅州印发《梅州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
掌上梅州讯 日前,鼓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印发《梅州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支持州市质文推动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非遗非物法试AG超玩会入口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产代传承鼓励和支持我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梅州梅《办法》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市级有效期3年。化遗
梅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表性种类多样。定管AG超玩会入口截至目前,理办我市共有非遗代表性项目375项,鼓励非遗代表性传承人375位,支持州市质文涵盖了传统音乐、非遗非物法试传统技艺、传承产代传承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梅州梅传统美术和民俗等十大类别,构建起国家、省、市、县四级非遗名录体系。
《办法》共二十五条,划分为总则、认定、管理、附则四个篇章,主要内容包括立法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认定周期、认定原则、认定条件、申报材料、申报途径、材料复核、初评和审议、公示及异议处理、审定公布、回避制度、档案管理、支持措施、传承人权利和义务、考核评估机制、退出机制、日常管理、重大变故的处置、资助奖励机制、解释权、有效期等。
《办法》更清晰具体了申报标准、要求和程序等指引性内容。《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将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申报途径等内容进一步细化,为评审认定工作提供明晰的依据和标准。同时,在认定程序方面,明确申报、审核、评审、公示、审定、公布等每一个步骤的内容和要求。
《办法》更明确规范了代表性传承人日常管理内容。《办法》一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权利和义务予以明确,让代表性传承人清楚地知悉,便于更好地享受相关权利、履行传承义务。另一方面,进一步明确文化主管部门在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支持措施、考核评估机制、技艺保护要求、日常管理制度、资助奖励机制等方面的职责,更加有利于常态化、规范化管理。
梅州日报记者:赖运香
编辑:李舒宇
- ·有关对加拿大反倾销立案调查,商务部最新表态
- ·狠抓发展在行动丨梅州日报社全媒体县域采风行活动走进五华县
- ·后天,“阿冷”来梅州!最低5℃!
- ·曾舒琪:“我的工作就是和‘死神’赛跑,要随时准备在生死时速中赢得胜利!”
- ·建安车桥荣获2012年度 全国汽车车桥领先品牌
- ·燃!梅州市第八届残疾人运动会拉开帷幕,180名运动员各展风采
- ·“播撒”知识的种子!青青悦读·共建爱心图书角活动举行
- ·*ST广珠重组方案出炉!主营将变更为铁矿采选、铁精粉销售
- ·雅安至甘孜高速公路将连成圈
- ·涉及有毒有害食品、不合格儿童玩具、假冒洋酒...梅州市场监管部门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 ·前往长沙旅客请注意!梅州机场发布最新公告→
- ·1:2不敌成都蓉城!梅州客家未能提前2轮冲超
- ·释放青春活力 激情舞动雅安
- ·涉及有毒有害食品、不合格儿童玩具、假冒洋酒...梅州市场监管部门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 ·让梅州手信“走出去”!我市7家企业参加粤澳名优商品展
- ·近百“武林高手”梅城展风采!梅州首次举办大型客家武术展示活动